王自强 (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司副司长)
我想谈两点体会。
第一点就是,尊重知识,尊重版权,是一个响亮的口号,今天超星图书馆在这个地方和部分作家签约,实际上把这个口号变成了实际行动,变成了一个尊重知识尊重版权的实际行动。
谈第二点感受,作为一个著作权工作者,在这个地方也感到一种小小的遗憾。为什么呢?这种签约活动,说明了什么问题呢?说明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,具体的讲,著作权的社会服务保障工作还有很大的缺陷。刚才宋老讲到一个问题,在著作权法第七条里面讲到,作者的权益可以通过集体管理的方式来解决。我们的超星公司,像这样的公司,它是精神产品的传播者,他的更多精力是要用在建立数字图书馆里面,他更多的精力不应该是在这个地方通过自己和每个作者来签约。如果我们的集体管理机制非常健全,能够通过一揽子合作方式,通过中介组织的方式,来解决签约问题,这样我们整个著作权保护体系和服务手段会更加先进。当然了,这里面首先我们作为著作权工作者,在推动著作权集体管理方面,还有一种责任,刚才宋老已经讲到了,新的著作权法颁布以后,我们还有若干行政法规和规章要制订,比如,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,还有著作权集体管理,还有涉及到五个法定许可的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,我们要加快这种节奏,来完善我们的著作权社会保障体系。
谢谢大家。 |